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鄂教财〔2018〕5号)、《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本科高校国有资产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资发〔2021〕3号)文件精神,经校长办公会(第9次)研究同意,决定对学校已超过使用年限且损坏无法继续使用的资产作报废处置。此次报废处置资产共计7615台/件,资产账面原值总额为496.562826万元。
公示期为2022年7 月14日至2022年7 月18日。
特此公示。
联系人: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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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汉江师范学院2022年拟处置资产明细表
汉江师范学院
2022年7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