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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新版“禁塑令”来了 年底前禁止销售不可降解塑料餐具

来源:十堰晚报      作者:朱江、胡丽霞      发布时间:2020-09-17 08:30       点击数:

16日,记者从十堰市发改委资源环境科获悉,根据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工作部署,市发改委近日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十堰市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积极应对塑料污染,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今年底禁止销售不可降解的塑料餐具

《方案》明确,到2022年底,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普遍推广,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显著提高;到2025年底,塑料污染治理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县级以上地区塑料垃圾填埋量大幅降低,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方案》中指出,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

到2020年底,禁止生产和销售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等;到2022年底,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禁止、限制使用部分塑料制品

《方案》中提到,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快递塑料包装,均为禁止、限制使用部分塑料制品。

关于不可降解塑料袋的治理方案是:到2022年6月底,茅箭区、张湾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2年底,实施范围扩大至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郧阳区、武当山特区;到2023年底,实施范围扩大至所有县城建成区。到2025年底,上述区域的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城乡结合部、乡镇和农村地区集市等场所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关于一次性塑料餐具的治理方案是:到2020年底,全市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全市城区、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2年底,各县城建成区、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5年底,全市餐饮外卖领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下降 30%。

关于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的治理方案是:到2022年底,全市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可通过设置自助购买机、提供续充型洗洁剂等方式提供相关服务;到2025年底,实施范围扩大至全市所有宾馆、酒店、民宿。

关于快递塑料包装的治理方案是:到2022年底,城区的邮政快递网点先行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和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到2025年底,全市范围邮政快递网点先行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和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

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和模式

在推广应用替代产品方面:在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药店、书店等场所,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菜篮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鼓励设置自助式、智慧化投放装置,方便群众生活。推广使用生鲜产品可降解包装膜(袋)。建立集贸市场购物袋集中购销制。在餐饮外卖领域推广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餐盒等生物基产品、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产品。在地膜使用量大的地区,结合农艺措施推广覆膜作物可降解地膜示范。

在发展生物降解材料产业方面:利用工业技改、科技创新等专项资金,支持市内相关企业迅速扩大生产规模,满足禁限部分塑料制品后的替代产品需求。加强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替代材料和产品研发,发展生物降解材料产业。降低应用成本,严控哄抬物价,增加有效供给。

在培育优化新业态新模式方面:开展可循环、可折叠包装产品应用试点与绿色发展综合试点,在生鲜同城快递配送中推行可复用冷藏式快递箱。快递物流企业应采购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的包装产品,推广使用环保胶带、包装带和填充物等。引导推动快递物流企业建立绿色采购制度,加快推进行业绿色采购体系建设。强化企业绿色管理责任,鼓励企业建立绿色生产、采购、销售、回收及物流体系。推动电商、外卖等平台企业加强入驻商户管理,制定一次性塑料制品减量替代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在规范塑料制品生产方面:推行绿色设计,提升塑料制品的安全性和回收利用性能。积极采用新型绿色环保功能材料,增加使用符合质量控制标准和用途管制要求的再生塑料。

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

《方案》强调,要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和清运、推进资源化能源化利用、开展塑料垃圾专项清理。

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和清运,禁止随意堆放、倾倒造成塑料垃圾污染。在办公楼、机场、车站等塑料废弃物产生量大的场所,增加投放设施,提高清运频次。推动再生资源利用回收网络和生活垃圾分类系统“两网融合”。推动电商平台、环卫部门、回收企业等开展多方合作,在住宅小区、公共场所、办公楼、高校等区域设置快递包装等回收设施。指导督促港口码头加强船舶塑料垃圾接收设施建设,促进与城市公共转运处置设施的有效衔接;加强对船舶违规排放塑料垃圾行为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船舶水污染物转移处置联合监管制度。设立废旧农膜定点回收网点,引入市场机制,推动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强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

推进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推动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规范化、集中化和产业化,引导资源循环利用企业采用多种方式回收废弃的塑料制品,并对回收的塑料制品进行资源化利用,提高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水平。分拣成本高、不宜回收利用的塑料废弃物要推进能源化利用,加大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力度,最大限度降低塑料垃圾直接填埋量。

开展塑料垃圾专项清理。加快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倾倒点排查整治工作,重点解决城乡结合部、环境敏感区、道路和交通服务区、坑塘沟渠等处生活垃圾随意倾倒堆放导致的塑料污染问题。开展汉江沿线、水库湖泊沿岸塑料垃圾清理行动。推进农田残留地膜、农药化肥塑料包装等清理整治工作,逐步降低农田残留地膜量。

(十堰晚报秦楚网全媒体 记者 朱江 通讯员 胡丽霞 编辑:艾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