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鄂教财〔2018〕5号)文件精神,经2021年第5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决定对学校已超过使用年限且损坏无法正常使用的资产作报废处置。此次报废处置资产共计14117台/件,资产账面原值总额为486.328815 万元。
公示期为2021年4月6日至2021年4月12日。
特此公示。
联系人:肖郁峰
联系电话:0719-8846026
附件:汉江师范学院2021年拟报废资产明细表
汉江师范学院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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