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tices
各县(市、区)科技部门,市直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十堰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度十堰市软科学项目结题评审和2019年十堰市软科学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申报时间为2019年2月20日-3月28日,逾期不再受理,请各相关单位按通知要求,将软科学项目的申报或者结题资料及时报送到市科技局。现将项目申报立项和项目结题事项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8年度软科学项目结题评审要求
1.申请2018年度软科学结题评审的项目应为十科发〔2018〕23号《关于十堰市2018年软科学研究项目立项的通知》所下达并完成相关研究任务的软科学项目,以及往年获准延期的其他软科学项目。
2.申请结题的项目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2018年度软科学项目结题申请表、软科学项目研究报告和软科学项目简要工作报告提纲三个主要资料,有其他相关辅助材料也一并提交。
3.项目承担单位需要提交“软科学研究项目研究报告”和“软科学结题项目简要工作报告提纲”(500-800字)各一式四份,提交《十堰市科技局2018年度软科学项目结题申请表》一份。注意报送纸质资料的同时需要将资料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4. “软科学研究项目研究报告”和“软科学结题项目简要工作报告提纲”统一格式,按A4规格双面打印,正文字体采用“三号”或“小三号”。研究报告和简要工作报告提纲正文都不署承担单位名称和课题组成员姓名,两材料合并装订。在各类刊物公开发表过的报告,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在《十堰市科技局2018年度软科学项目结题申请表》中注明。
5.对2018年已经立项但因故不能及时结题的软科学计划项目,需提交申请延期的书面报告,由本单位加盖公章后报市科技局备案。
二、组织申报2019年度十堰市软科学项目的相关要求
(一)支持重点及范围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省、市重大战略部署,重点组织有关创新驱动发展的体制、机制研究课题,以推动创新驱动战略实施、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和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为重点,开展相关政策及措施研究,为市委、市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提供理论支撑和参考。重点支持开展十堰市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对策研究,围绕科技管理创新、区域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创新、科技人才和科技金融服务创新等方面广泛开展软科学研究;鼓励支持在建设产业创新联合体、构建开放导向的科技创新融合作机制、高新区建设提档升级以及促进十堰民生发展等方面,具有较高研究质量能取得实际成效的研究课题。
2.优先支持有基础资料、有数据分析、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研究项目。软科学研究项目选题及研究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注重与创新管理实践相结合,确保研究成果的实际成效和实践指导作用。对已经取得的阶段性实际研究成果,优先作为立项遴选的参考依据。
3.鼓励支持高校院所及企事业单位联合开展软科学项目研究,对有政府重要决策有重要咨询参考价值的研究项目优先予以支持。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为在十堰市内的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高校院所、政策研究部门、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等。在十堰市的高校、科研院所和市直单位直接向市科技局申报,其他单位通过归口管理的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申报。
2.各有关单位申报项目总数一般不超过3个。作为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项目负责人必须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是申报单位正式在职在岗人员,只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所有软科学项目研究人员原则上参与项目不要多于2个,项目课题组成员原则不超过7人。
3.在研或未完成结题验收的市级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新一年度的项目申报。
4.项目申请单位要结合自身优势,精心组织,鼓励加强横向合作,跨领域、跨学科联合申报,鼓励支持由软科学研究专家、产业领域的技术专家与决策管理部门的管理者,联合进行项目申报和开展研究。
(三)申报资料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需向主管部门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和同时提供材料电子版,纸质材料一律用A4纸正反双面打印。
2.书面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在项目申报书上加盖主管部门公章,统一报送市科技局。
3.市科技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对符合申报要求项目,组织开展专家评审。根据专家评比,综合各单位申报情况和推荐意见,确定立项项目。
三、项目受理
项目结题和申报纸质材料报送:科研处办公室
工作联系人:吴雷
联系电话: 0719-8846021
电子邮箱: 2135422319@qq.com
附件:1.2019年十堰市软科学项目申报书
附件:2.十堰市科技局2018年度软科学项目结题申请表
附件:3.2018年度软科学结题项目简要工作报告提纲
十堰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