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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中共湖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开展事业单位改革课题研究,现将2019年度课题申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研究题目
研究课题分两个题目独立进行:1. 符合湖北实际的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政策研究;2. 高校和公立医院编制管理改革研究。
二、申报对象
课题面向在鄂高等学校。申报单位在相关领域应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课题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学术造诣和研究能力,课题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职称,应具有较丰富的、与申报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没有学术不端记录。课题负责人必须是课题研究的实际主持者,能切实承担从课题设计、实施到成果形成的实质性研究工作。
课题组成员要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一定的学术造诣、相应的实践经验。
三、研究经费
每个课题资助额度为7万元,资助经费在结题后一次拨付到位。如经费超支不予追加。
四、完成时限
课题组于2019年10月底前完成课题研究各项任务。
五、申报要求
(一)受理时间
从公告发布之日开始,到2019年4月28日截止。
(二)申报方法
从湖北机构编制网、湖北高校思政网下载《中共湖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研究课题申请书》(电子版),并按要求认真填报相关内容。
申报单位应对课题组负责人资格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按规定签署审核意见,并盖公章。
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一式6份(其中1份原件,6份复印件),所有申报材料不予退还,请自留备份。
(三)注意事项
1. 申报应以单位名义进行。
2. 申报单位及课题组负责人应自觉遵守国家知识产权有关法律法规。凡弄虚作假、抄袭剽窃或者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并通报相关部门。
3. 所有课题以课题组形式申报,实行课题组负责人制。
4. 课题研究经费预算由课题组负责人参照课题的经费资助额度,结合实际需要,实事求是制订详细的预算方案。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雷 电话 8846021
电子版发送至158271562@qq.com
中共湖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