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tices
学校各部门:
根据学校人事代理人员管理办法,现将人事代理人员申报享受同工同酬待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符合文件规定条件(工作年限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在职在岗的人事代理人员。
二、审批程序
(一)个人申请 请符合文件规定享受同工同酬待遇的人员向本部门领导提出考核申请,并填写“汉江师范学院人事代理人员享受同工同酬待遇审批表”(1份,正反打印)。
(二)综合考核 各部门成立考核小组,在本人对聘期内工作进行述职的基础上,对申请人员进行考核,并给出考核意见。
(三)审核、审批、公示 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平时的考核情况对申请人进行审查,人事处结合条件和各部门考核、审查的情况进行审核审批通过人员在学校办公平台上公示7天,报学校研究审批。
三、时间安排
(一)6月19日-6月24日 个人申请,部门考核。申请人须同时提交以下材料:1、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核准表复印件或证明,或者荣获校级以上综合表彰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审批表;4、个人申请(含在校在岗期间主要工作业绩)。
(二)6月25日-6月27日 申请人将有关材料报相关职能部门,职能部门审查,签署审查意见。将附件1和2(含电子版)报送人事处。
(三)7月5日前 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
四、其他
联系人:周冠方,电话:8846018。
附件:
1.汉江师范学院人事代理人员同工同酬待遇审批表
2.汉江师范学院2018年度人事代理人员同工同酬申报汇总表
人 事 处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