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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江师范学院"校园知行之星"评选办法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做好新时代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学校在全校学生中开展“校园知行之星”评选表彰活动,选树学生身边的榜样,引导和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实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形成优良的学风、校风。为保证此项活动公平、有效地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

全体大二、大三、大四在校学生。

二、活动要求

坚持以德为先、德才兼备的标准,从思想素质、遵纪守法、自强自立、学习学业、创新创业、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多方面挖掘学生中的先进典型,注重先进典型在广大学生中的认可度,先进事迹要有说服力、感染力和引领性,选树的典型立得住、树得牢、叫得响,进一步增强“知行反思”教育实践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更好地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勤奋学习知识,勇于艰苦创业,培养高尚情操。

三、评选周期和评选流程

“校园知行之星”每两年评选一次。整个评选活动从逢双年份学年度的第一学期开始,至第二学期末结束,贯穿整个学年度。包括宣传动员、推选考察、网络投票、评选审定、表彰奖励、典型推介六个阶段。

第六届“校园知行之星”评选活动具体流程如下:

(一)宣传动员(2022年12月9日至2022年12月31日)

1.发布评选通知,启动推荐评选工作。同时,通过网站、广播、新媒体等平台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评选氛围。

2.开展广泛动员,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扩大评选活动的影响力,积极发现和挖掘优秀学生,同时注重激发学生参选、参评的热情,为评选活动打下良好基础。

3.各学院成立包括部门领导、教师代表、班主任、学生干部及学生代表组成的推选小组,研究制定本院推荐和初评工作方案。

(二)推选考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1日)

各院按照评选要求和本院推选工作方案,组织推荐和初选工作。

1.推荐方式可分为部门推荐和学生自荐。除了院组织各班级、宿舍推荐以外,学生也可以直接向推选小组自荐,在汉江师范学院新闻网自行下载并填写“校园知行之星”推荐(自荐)表,上交院推选小组。

2.各院参考学校评选办法,并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方案,组织推选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开展优秀学生典型的宣传。在此基础上,向学校推荐若干名“校园知行之星”候选人。推荐名额按学院学生人数规模分配:500人以下推选2人,

500-1000人推选3人,1000人以上推选4人,丹江口校区推选4人单列。候选人名单须在本院张榜公示。

3.确定候选人后,各院负责组织撰写候选人事迹材料、制作宣传栏或宣传展板,为参加学校评选做准备。

4.将推荐的“校园知行之星”候选人评选材料上交党委宣传部。材料包括:推荐(自荐)表、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及获奖证书等支撑材料。

(三)网络投票(2023年3月2日-2023年3月20日)

1.学校成立评选工作小组,具体组织评选工作。

2.在专题网站公布全校“校园知行之星”评选相关信息及候选人主要事迹,开通汉江师范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网络投票页面。

3.发动全体学生参与网络投票,其结果将作为最终评选审定的依据之一。

(四)评选审定(2023年3月底)

评选包括学生网络评选、辅导员评选和专家小组评选三种形式,其参评权重依次为:20%、30%、50%。根据排名,1-15名为“校园知行之星”,15-30名为“校园知行之星”提名奖。

(五)表彰奖励(2023年4月中上旬)

学校召开“知行反思”系列教育活动总结暨表彰大会,为评选出的“校园知行之星”及提名奖的同学颁奖。

(六)典型推介(2023年4月下旬以后)

组织相关人员深入挖掘“校园知行之星”的先进事迹,通过校园网、专题网站、学校官微平台、校报、广播等途径广泛宣传。举办“校园知行之星”事迹报告会,开展向“校园知行之星”学习活动,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在学生中营造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的良好氛围。

四、评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心理素质,关心集体,乐于助人,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二)具有明确的人生奋斗目标、强烈的求知欲和上进心,勤奋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精神。

(三)在学习生活、社会实践、创新创业、志愿服务、文艺体育、学术科技、自强自立、专业竞赛等方面有突出表现或感人事迹。

五、申报材料

每个学生申报的具体材料应包括:

(一)汉江师范学院“校园知行之星”候选人推(自)荐表一份,电子档文件名“×××(学生姓名)校园知行之星推(自)荐表”。

(二)候选人事迹材料一份,A4纸双面打印,1500字左右,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突出事迹,要求重点突出,有亮点,切勿面面俱到,电子档文件命名为“×××事迹材料”。

(三)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支撑证书,电子档文件名“×××荣誉证书”。

(四)近期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1张(电子版为JPG格式,长边不低于600像素),电子档文件名“×××证件照”。

(五)近期生活照一张(电子版为原版JPG格式照片,长边不低于2000像素),电子档文件名“×××生活照”。材料报送联系人:张玲,电话:18371955725。

六、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校园知行之星”评选活动,是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道德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各院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认真部署落实,要善于主动挖掘典型,以评选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为广大青年学生树立榜样,激励学生健康成长成才。

(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各院要认真组织好推荐工作,保证质量,保证时间。在推荐申报过程中,要增强透明度,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确保最优秀的候选人得到推荐,真正选出让学生信服、经得起公众舆论评价、具有典型意义的好学生。对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学校评选工作小组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七、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